大湖鄉公所廳舍重建歷經波折 依法辦理繼受履約持續推進
2026-10-29
視傳媒記者蔡小雪/苗栗報導
大湖鄉公所辦公廳舍拆除重建工程歷經多次波折,從最初獲中央補助、工程開工,到終止契約、重新招標,再因原施工廠商財務問題無法繼續履約,工程進度一度受阻。鄉公所依相關法規及契約規定辦理後續履約事宜,並於今年8月11日與繼受廠商完成簽約,讓工程得以持續推動。
大湖鄉長黃惠琴透過臉書說明,廳舍重建工程歷程,表示工程進度可以接受鄉親監督,相關事實也應完整呈現。
回顧工程歷程,大湖鄉公所於111年獲中央補助1億元,並於同年底開工。112年4月,因統包商與PCM專案管理廠商間出現重大異常關聯,公所依法終止契約,後續重新辦理設計及招標,工程於113年11月26日重新開工。
115年,原施工廠商因內部財務問題無法繼續履約,工程再度受阻。鄉公所為確保工程持續推動及保障公共利益,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啟動由共同投標成員繼受履約的機制,後續於8月11日與繼受廠商正式簽約。
依鄉公所9月公布的工程進度,繼受廠商於8月24日提送施工及品質計畫,經公所同意進場施作,工程持續進行三樓結構體施工,包含柱、牆、樑及頂版澆置等作業。10月4日上午,鄉公所舉行新建廳舍上樑典禮,祈求工程平安順利;10月8日下午,施工團隊進行三樓混凝土灌漿作業,依既定工序及安全規範推進工程。
黃惠琴表示,廳舍重建一路走來歷經波折,公所持續依法處理、積極協調,並將繼續督促施工進度、把關工程品質與安全。她也感謝縣長鍾東錦的支持,以及附近居民在施工期間對車輛進出、打樁及噪音等問題的包容與體諒。
黃惠琴指出,新廳舍是地方鄉親對洽公環境的期待,公所將持續關注工程進度,盼工程順利完成,未來提供鄉親更安全、舒適、便利的公共服務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