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牌懸掛標準不明引爭議 朱正軒籲建置「原廠及驗車資料庫比對系統」助客觀執法

2026-04-22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報導】

 

針對近期台南市發生多起停放路邊機車因「車牌懸掛角度」問題,遭警方逕行拖吊、拔牌並重罰的案件,議員朱正軒今日於市議會質詢時表示,有刻意規避角度者當然要罰,但若有誤判情事應儘速協助行政救濟。警察局長林國清於答詢時當場承諾,將於一週內與監理站召開協調會,針對目前申訴案件及取締標準與實務作法進行跨單位研商。朱正軒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後,針對未依規定位置懸掛車牌的罰則大幅加重至最高3.6萬元並扣牌,出發點雖是為了整頓交通,但監理機關的認定標準卻未同步更新,導致民眾與第一線執法人員面臨標準不一的困境,衍生諸多民怨。

 

▲機車車牌懸掛標準不明引爭議。(朱正軒 提供)

 

朱正軒表示,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規定車牌「應正面懸掛於明顯適當位置」,公路局也僅以目視能否「清楚辨識」為原則,並未明訂具體懸掛角度。然而在近期案例中,許多受罰車輛才剛順利通過監理站驗車,或是日前才被測速照相機清楚拍下車號,卻仍被執法員警認定無法辨識而受罰,讓車主感到無所適從,也讓其他基層員警對此缺乏比例原則的作法感到訝異。

 

為根本解決此一亂象,兼顧交通安全與執法公平性,朱正軒具體建議交通部、公路局與警政署應跨部會研議,建置一套「原廠及驗車資料庫比對系統」。朱正軒強調,目前機車出廠時的原廠規格,以及車主前往監理站驗車通過時的狀態,皆有相關數據與照片留存;若能將這些數位資料整合至警用載具系統,讓第一線員警在執法或開單前,能即時連線比對車輛當下的牌架角度是否與原廠設定或最新驗車紀錄相符,將能大幅提升執法的客觀性。

 

朱正軒強調,期盼警察局與監理站能透過接下來的協調會,重新檢視針對靜止車輛逕行拔牌的比例原則,盡速補足執行面的科技與法規漏洞,並加速推動科學化的系統比對。不僅能精準揪出真正惡意改裝、企圖規避查緝的違規車輛,也能充分保障未改裝或已合法驗車車主的財產權益,避免讓基層員警陷入「自由心證」的執法窘境,共同建立更完善的交通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