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筏汽油補貼受理中 籲請漁民把握期限儘速申請

2026-03-11

【視傳媒記者黃雋淮/臺南採訪報導】

 

 農業部漁業署114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正熱烈接受漁民申請中,目前臺南市籍漁船(筏)已有約700艘申請,呼籲符合114年度出海達30日以上,且累積出海時數達60小時以上之汽油機漁船(筏)主,把握最後申請期限,於3月31日截止期限前,備妥文件向所轄漁會辦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漁船筏汽油補貼受理中 籲請漁民把握期限儘速申請。(農業局 提供)

   

市長黃偉哲表示,政府考量近年油價波動對漁業經營成本影響甚鉅,為減輕漁民朋友經營負擔,編列經費推動漁業動力用油補貼政策,以實質補貼方式照顧漁民。針對使用「柴油」或「汽油」不同油品之漁船筏,透過「直接減價」與「事後補貼」雙軌並行制度,讓漁民朋友實質受益,安心作業。

 

▲漁船筏汽油補貼受理中 籲請漁民把握期限儘速申請。(農業局 提供)

 

    農業局長李芳林說明,臺南市籍漁船(筏)約有1,594艘(裝置柴油機191艘、裝置汽油機1,403艘),裝置柴油機之漁船(筏),直接將船開至漁港內漁船加油站(臺南市轄有5處)購油,系統即時扣除免徵的營業稅、貨物稅及優惠補貼款(以台灣中油公司公告牌價之14%計算),即漁民加油時直接享有減價優惠;另裝置汽油機之漁船(筏),則需先申請「購油手冊」,憑手冊及進出港檢查表至各中油直營加油站購油,系統即先扣除免徵營業稅,隔年再依漁船(筏)該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分級核算,向政府申請撥付免徵之貨物稅及優惠油價補貼款。113年度漁船(筏)汽油補貼,南市計884艘漁船(筏)申請,共補貼新臺幣13,825,247元。

   

農業局再次呼籲符合申請條件但尚未申請之汽油機漁船(筏)主,請於今(115)年3月底前,檢附身分證、印章、漁業執照及郵局或農會、漁會信用部金融帳戶資料,儘速洽船籍港所屬漁會辦理;如不便親自申請,得檢附委託書及雙方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辦。市府必將持續協助漁民完成申請程序,確保補貼資源順利到位,落實照顧漁民生計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