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光頭男竄馬路「肉身擋車」 警登門查辦怨「大家開太快!」
2026-03-03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區南勢埔地區日前出現驚險一幕。有民眾於上(2)月28日上午7時許,開車行經南勢埔47號前時,1名光頭男子突然從路邊竄出,大步走向馬路中央。駕駛嚇得緊急煞車才免於撞上,事後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引發大批網友共鳴直呼該男是「慣犯」。淡水警方網路巡邏發現後主動介入,昨(2)日循線將61歲何姓男子查緝到案。何男竟辯稱是因為「大家車速太快」才想提醒減速,警方訊後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移送偵辦。

有民眾於上(2)月28日上午7時許,開車行經南勢埔47號前時,1名光頭男子突然從路邊竄出,大步走向馬路中央。
據了解,該名身穿藍綠色上衣、戴眼鏡的何姓男子,當日原本站在路邊,見到民眾車輛駛近,竟無視危險直接步入車道中央,直到車輛急煞後才若無其事地走回路邊。影片曝光後,不少當地網友留言表示:「這傢伙是慣犯!」、「上班在同一地點遇過一次」、「感覺是碰瓷黨」。淡水警分局表示,經查110報案系統,當日並未接獲相關民眾報案,但有鑑於該行為嚴重妨害公眾行車安全,警方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並派員展開查訪,鎖定該男子為居住在附近社區的61歲何姓男子。

何男到案後供稱,他認為行經該路段的車輛速度都太快,為了提醒駕駛減速,才會選擇「肉身擋車」。
何男到案後供稱,他認為行經該路段的車輛速度都太快,為了提醒駕駛減速,才會選擇「肉身擋車」。不過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公眾往來危險,警方訊後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針對其於交通頻繁之道路無故任意奔跑、追逐、談話、播放音樂或嬉戲,足以阻礙交通之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製單舉發,處新台幣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