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騎車睡著撞車摔倒「眾人圍觀下離開」 警方告之涉肇逃驚覺「代誌大條」

2025-12-23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台中1名女子日前下班騎機車返家途中因太過疲憊不慎睡著,結果撞到1輛停路邊的車摔倒驚醒,在眾人圍觀下離開。警方查出該名高姓女子肇逃通知她到案,身上仍有受傷痕跡的高女表示當時她還以為是自摔才直接離開,知撞車子且涉及肇逃,才驚事態嚴重且非深感愧疚。警方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對高女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之行為依法舉發,並協助被撞女車主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台中機車女騎士撞車後摔倒(紅圈處)隨即離去。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國峰日前晚間6點多獲報,前往東區旱溪街處理一起交通事故,報案人為28歲的夏姓女子,她向警方表示,當天下午準備出門上班時,赫然發現愛車左側車身出現大片毀損。由於平時車輛皆停放於自家車庫,研判不太可能無故遭人擦撞,回想後才懷疑,可能是在前一晚與友人夜唱期間,愛車曾遭不明車輛碰撞;但因夜唱結束已近凌晨4點,當時疲憊不堪,才未即時察覺車輛受損。

 

機車撞擊停路邊轎車(紅圈處)。翻攝畫面


員警隨即陪同夏女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凌晨2點半左右,一輛機車行經該處時逐漸偏向路旁停放的車輛,隨後發生碰撞,騎士當場摔車並滑行一段距離後才停下,機車與地面摩擦還激起火星,巨大聲響也引起附近民眾注意並上前關心。騎士沒多久便起身將機車扶起,檢視機車及身體狀況大致無礙後,便在眾人圍觀下離開現場,進而追查出33歲高姓女子為肇逃事騎士。警方提醒駕駛人若察覺自身精神不濟,應立即尋找安全處所停靠休息,切勿勉強上路,以免釀成難以挽回的憾事。

 

肇事機車。翻攝畫面

 

另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因自認情節輕微逕自離去而觸法。

 

遭撞擊轎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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